规则制度

规章制度

            入馆须知

 

1. 凡本院读者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入馆;校外临时读者凭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入馆;无证者不得进入馆内。

2.入馆时应注意仪表和着装,要衣衫整洁,请勿穿背 心、吊带装、拖鞋进入馆内。

3.爱护馆藏文献,自觉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4.提倡文明阅览,借阅过程中请勿喧哗。

5.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资料一律不得带出室外。

6. 爱护公共财物,请勿在桌椅、门窗上刻划、墙上涂抹。

7. 爱护公共卫生,馆内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乱扔果 皮、纸屑等杂物。

 

            借阅证使用管理规定

 

1.借阅证使用管理
1)借阅证是读者出入图书馆的凭证,无证者不得进入馆内
2)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一经发现,管
理员有权扣押此证,并视其情节,少者停借3个月,直至注销
转借双方的借阅资格。
2.借阅证的办理
1)新分配或调入我校正式编制的教职工,由人事处提供证明后,
到流通部办理******手续,交1寸近期色免冠照片1张,1周后领
取借阅证。
2)新生入学1个月经学校复查注册学籍后,按照学生处提供的系
科班级的名单,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而后,以系为单位
领取发放。
3)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或退学,应清还所借书刊,交回借阅
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4)院外读者办理借阅证,凭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交一寸
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按年收取服务费及押金方可办理借阅证。
押金到期退还本人。
3.借阅证的挂失、损坏与补办管理办法

1)读者对借阅证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损坏和涂改。
出现丢失,要迅速到流通部办理挂失手续,否则,造
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办理挂失手续时,读者需写
出书面说明,出示本人的学生证或身份证后,再办
理手续。
2)借阅证的补办:读者借阅证挂失后,需要补******
者,持本人的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流通部,办理补办
手续。
3)借阅证损坏,必须重新******。******时需出示本人的
学生证或身份证,交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办
理新证。

            文献借还工作管理办法

 

1.图书馆对读者实行一人一证制度。

2. 根据目前本馆藏书现状,暂定:教师可借图书15册;行管人员10册;工人5册;学生3册。
3.图书借还周期暂定为:小说以30天为限;专业书籍以2个月为限,专业书籍到期未看完者,可再续借一个周期。续借时应带着借阅证到借书处办理续借手续。
4. 学生外出实习,文献外借期限可顺延。如遇因公出差、住院等特殊情况,可凭有关证明取消或延长借阅期限。
5. 读者在借阅文献时,应检查所借文献有无污损、圈点、缺页等情况,一经发现,马上告知管理人员,并协同管理人员一起分清责任,并在相应的部位加注标记并标明日期。
6. 一般情况下,贵重典籍、字典、辞典、百科全书、年鉴、手册、图谱等工具性文献只供内阅,不予外借。
7. 凡离开本院的教职工及毕业生,在离校前必须清还所借的全部文献。

 

            图书丢失赔偿办法

 

1、本馆所藏文献资料均属国家财产,读者应倍加爱护,不得批注、涂改、折角、剪裁、撕页、污损等,如发现上述现象,均属损坏文献的行为。对此,视情节轻重,按原定价的60%—100%罚款,对于撕毁图书者,按原图书定价的3—5倍罚款。
2、凡丢失的图书,应购买原图书赔偿,加手续费贰元。购不到原图书者,1960年以前的图书按原书价的50倍赔偿;1960—1980年之间的图书按原书价的30倍赔偿;1980—2000年的图书按原书价的20倍赔偿;2000—2010年图书按原书价的5倍赔偿;2010年以后的图书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对于绝版的珍贵图书处以60倍以上的赔偿;成套的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册者,按整套的价格赔偿,余下各册不予退还。
3、图书赔偿后三个月内,如果找到原书者,可凭本馆所开收据到图书馆还回原图书,图书馆退还本人所交赔款;超过期限则不再办理。
4、对于有意破坏或盗窃图书者,除罚款100—200元外,还要取消其借阅资格,并交学校按校纪严肃处理。

 

            流通书库读者入库须知

 

1.图书流通部现设五个书库。即:平原路校区文科综合书库、 文科样本书库;文化路校区综合理科书库、综合文书库、理科样本书库,所有书库全对全院读者开放。样本库只供室内阅览不外借;其他书库全开架借阅。

2.入库选书,首先到工作台,持借阅证,办理换牌手续,无代书牌者不准进入库内。

3.选书时请正确使用代书牌,具体方法参见《代书牌使用法》。

4.入库读者,不得携带书包、图书;不准穿大衣、风雨衣;不得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库房。

5.每架图书都有具体工作人员分管,读者不得将图书和代书牌乱挪乱放,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读者可向管理人员提出有关咨询和要求,违犯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劝阻,直至让其停止借阅。

6.读者要保持书库内安静、卫生,不准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严禁吸烟。

7.离库时书证夹在所借图书内,代书牌放回原处,然后到工作台办借阅手续。读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图书带出工作区,一但出现报警情况,按偷窃图书处理。

8.下班前30分钟,不再办理入库手续。

 

            代书牌的用法

 

    图书馆的流通部与阅览部都存放着品种繁多的图书、期刊,为了方便读者借阅,图书管理员将它们分门别类的排列在书、刊架上,书刊一旦放错的位置,就如石沉大海,很难再觅其踪迹。乱架的结果就是找不到所要借阅的文献。

    代书牌就是为了防止图书、期刊乱架,方便读者借阅而设置的。为了节约读者的时间,让读者在较短的时间内挑选出自己所需要的文献,图书馆决定对图书、期刊实行全开架借阅,让读者零距离接触图书。为了避免书刊的乱架,采用以牌代书的方法选择书刊。

    何谓代书牌?代书牌即以牌代书。代书牌的用法是:读者入库借阅时必须持有代书牌,在书刊架前选取书刊时,将代书牌放在所抽取的书刊的位置上,若不准备借此书刊,则把书刊放回到代书牌的位置,并抽出代书牌;若准备借此书,则将图书和代书牌拿出即可。利用代书牌选择书刊,可以把书刊乱架的现象控制在最小限度,极大地方便读者借阅。为了方便您和他人的借阅,请读者朋友一定按要求正确使用代书牌!

 

            图书借还规则

 

1.流通书库实行微机管理,对全校师生员工,实行全开架借书, 凭本人借阅证办理借还手续。

2.小说文艺库图书,除中文、音乐、美术系学生可借三本外,其余学生每次只准借一本。

3.所借图书均需按期归还(专业书籍可续借一次),逾期不还,微机将自动显示超期罚款数目(一天0.1元),读者应主动交付罚金,否则将停止借阅。学生所借图书,每学期彻底清还一次,教师所借图书每年彻底清还一次。

4.图书馆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催还和收回借出的某些图书资料,借者不得拒绝。

5.图书馆所有藏书都经过了磁化和识读条码加工,出入库时都要经过检验,读者要认真爱护。如发现故意损坏,将给予严厉批评,情节严重的将通报全校。 6. 所借图书一经输入微机,须三日后方可归还。

 

            现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1.现刊阅览室实行全开架阅览,所有报刊概不外借。

2.入室阅览,先换取阅览牌再进行阅览。

3.进入阅览室,除书写用品外,其它物品一律不得带入 室内。若携带了物品,应放在指定位置。

4.读者进入报刊陈列区每次限取一册(或一份),阅毕 请自觉按架号放归原位。

5.要爱护国家财产,严禁在报刊上批注、涂画、撕剪等不 文明行为,违者按本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阅览时,如需复印文章,应先向管理人员申明理由, 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将报刊带出室外复印,复印完毕 应立即将原报刊交回。

7.要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

8.入室阅览时应衣冠整洁,请勿穿拖鞋、裤头、背心入内。

9. 室内严禁抽烟;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 破坏公共卫生的现象发生。

 

            过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1. 馆藏过刊,仅供室内查阅,概不外借。

2. 读者入库,允许携带书写用品 ,其它物品不得带入库内。

3. 入库时,要用借阅证换取代书牌,然后入库查阅。

4. 校外读者到馆查询资料,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并收取有偿服务费。

注:过刊,“ 过期期刊”的简称。指期刊以往的卷期,与“现刊”相对。本馆的过刊库,保存的是过去一年以前的经过分类编目加工过的期刊,非常方便读者阅览查询.图书馆还建设了自己的“期刊数据库,”通过计算机进行检索,查检起来方便、快捷。

 

            电子阅览室规则

 

1.凭本人的借阅证和交费单,换取上机牌.经工作人员验证后更换上机牌,登记后按指定机位上机。

2.要保持室内的安静和卫生,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不得携带零食和饮料进入室内;不得乱扔纸屑。

3.要爱护室内设施和机器,敲打键盘不要过重,光驱要及时复位,耳机调节动作不宜过猛,避免拉扯断线。

4.严禁自带光盘、软盘私自下载、复制文件,如需下载、复制,所用软盘要经工作人员查验合格后才能操作。严禁浏览不良网站,如有违者,没收其借阅证。

5.打开窗口执行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窗口,否则,窗口嵌套太多易出现死机现象。

6.若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不得自行处理。

7.运行软件或阅览检索,请参考上机指南或向管理人员咨询。

8.为维护机器和网络的安全运行,读者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的设置,不得私自关闭或重新启动机器。

9.读者下机时,逐层退至WINDOWS98界面下,等工作人员查验完毕后,方可离开。

 

            视听室阅览规则

 

1、读者凭本人的图书借阅证和交费单,换取上机牌.

2、读者须按上机牌的号码对号入座,看前坐后。读者不得私自调换座位,如需要调整上机座位,经管理员允许后方可调整。

3、爱护室内公共设施。如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由管理员帮助处理。

4、严禁读者私自带光盘入室,进行播放;读者不得私自调换光盘;光盘播放完毕后,经工作人员查验光盘和设备后,方可离开。

5、入室者要讲文明礼貌,应保持室内安静和卫生,不得大声喧哗,来回走动;不准随地吐痰和吸烟;不得携带零食和饮料进入室内;不得乱扔杂物。

6、入室找人者,须与管理员打招呼,否则,不准进入室内。

 

            地方文献室阅览规则

 

1.本室所藏文献只供室内阅览,原则上不外借。
2.本室实行半开架管理,本校师生可凭阅览证登记后,在管理人员指引下阅览;入室一律使用代书板以作明确标记; 阅览完毕后,将书放在指定地点,由工作人员整理上架。
3.校外读者查阅本室资料,须先办理临时阅览证,并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经馆长签字批准、部主任同意后,按本馆有关规定有偿使用(与本馆有馆际协作协议的单位除外)。
4.请将书包、书刊等放在指定地方,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5.本室图书只可部分复印或拍照,不得整套(整本)复制。所藏1949年以前出版文献,原则上不予复印。所藏金石拓片,经批准后可部分拍照,收费标准比照古籍收费标准执行。
6.读者若需复印资料,须在作人员同意后,递交有效证件及押金(100-200元/册),办理暂借手续方可复印。出室图书须在单元时间内归还,违者酌情处以罚款,如有遗失,照章赔偿。
7. 敬请爱护图书,轻拿轻放轻翻阅,不得卷折、污损、剪裁、撕页;翻阅线装书还当注意保持函内各册原有顺序,谨防错函。丢失或污损书籍,按照本馆罚款条例给予罚款处理。
8.自觉保持室内安静及卫生,请将通讯工具置于无声状态,慎勿在室内说笑、大声喧哗,慎勿随地吐痰、乱抛纸屑及在室内吸烟、使用明火。

 

            古籍阅览室阅览规则

 

1.本室所藏文献资料,仅供室内阅览,原则上不外借。
2.本室实行闭架管理,未经工作人员许可,一般读者不得随意入内;专家、教授可由本室工作人员伴随入室查找资料。
3.本校师生凭阅览证阅览本室资料,所需资料由工作人员代为提取。阅览完毕,将书放在指定地点,由工作人员整理上架。
4.校外读者查阅本室资料,须先办理临时阅览证,并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经馆长签字批准、部主任同意后,按本馆有关规定有偿使用(与本馆有馆际协作协议的单位除外)。
5.请将书包、书刊等放在指定地方,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6.本室所藏线装书及1949年以前出版所有文献,只可部分抄写或拍照,不得静电复印和整套(整本)复制。如要全书抄写或拍照,须经馆领导批准。
7.敬请爱护图书,轻拿轻放轻翻阅,不得卷折、污损、剪裁、撕页;翻阅线装书还当注意保持函内各册原有顺序,谨防错函。丢失或污损书籍,按照本馆罚款条例给予罚款处理。
8.自觉保持室内安静及卫生,请将通讯工具置于无声状态,慎勿在室
内说笑、大声喧哗,慎勿随地吐痰、乱抛纸屑及在室内吸烟、使用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