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制度

规章制度

            入馆须知

 

1. 凡本院读者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入馆;校外临时读者凭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入馆;无证者不得进入馆内。

2.入馆时应注意仪表和着装,要衣衫整洁,请勿穿背 心、吊带装、拖鞋进入馆内。

3.爱护馆藏文献,自觉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4.提倡文明阅览,借阅过程中请勿喧哗。

5.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资料一律不得带出室外。

6. 爱护公共财物,请勿在桌椅、门窗上刻划、墙上涂抹。

7. 爱护公共卫生,馆内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乱扔果 皮、纸屑等杂物。

 

            借阅证使用管理规定

 

1.借阅证使用管理
1)借阅证是读者出入图书馆的凭证,无证者不得进入馆内
2)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一经发现,管
理员有权扣押此证,并视其情节,少者停借3个月,直至注销
转借双方的借阅资格。
2.借阅证的办理
1)新分配或调入我校正式编制的教职工,由人事处提供证明后,
到流通部办理办证手续,交1寸近期色免冠照片1张,1周后领
取借阅证。
2)新生入学1个月经学校复查注册学籍后,按照学生处提供的系
科班级的名单,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而后,以系为单位
领取发放。
3)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或退学,应清还所借书刊,交回借阅
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4)院外读者办理借阅证,凭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交一寸
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按年收取服务费及押金方可办理借阅证。
押金到期退还本人。
3.借阅证的挂失、损坏与补办管理办法

1)读者对借阅证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损坏和涂改。
出现丢失,要迅速到流通部办理挂失手续,否则,造
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办理挂失手续时,读者需写
出书面说明,出示本人的学生证或身份证后,再办
理手续。
2)借阅证的补办:读者借阅证挂失后,需要补办证
者,持本人的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流通部,办理补办
手续。
3)借阅证损坏,必须重新办证。办证时需出示本人的
学生证或身份证,交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办
理新证。

            文献借还工作管理办法

 

1.图书馆对读者实行一人一证制度。

2. 根据目前本馆藏书现状,暂定:教师可借图书15册;行管人员10册;工人5册;学生3册。
3.图书借还周期暂定为:小说以30天为限;专业书籍以2个月为限,专业书籍到期未看完者,可再续借一个周期。续借时应带着借阅证到借书处办理续借手续。
4. 学生外出实习,文献外借期限可顺延。如遇因公出差、住院等特殊情况,可凭有关证明取消或延长借阅期限。
5. 读者在借阅文献时,应检查所借文献有无污损、圈点、缺页等情况,一经发现,马上告知管理人员,并协同管理人员一起分清责任,并在相应的部位加注标记并标明日期。
6. 一般情况下,贵重典籍、字典、辞典、百科全书、年鉴、手册、图谱等工具性文献只供内阅,不予外借。
7. 凡离开本院的教职工及毕业生,在离校前必须清还所借的全部文献。

 

            图书丢失赔偿办法

 

1、本馆所藏文献资料均属国家财产,读者应倍加爱护,不得批注、涂改、折角、剪裁、撕页、污损等,如发现上述现象,均属损坏文献的行为。对此,视情节轻重,按原定价的60%—100%罚款,对于撕毁图书者,按原图书定价的3—5倍罚款。
2、凡丢失的图书,应购买原图书赔偿,加手续费贰元。购不到原图书者,1960年以前的图书按原书价的50倍赔偿;1960—1980年之间的图书按原书价的30倍赔偿;1980—2000年的图书按原书价的20倍赔偿;2000—2010年图书按原书价的5倍赔偿;2010年以后的图书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对于绝版的珍贵图书处以60倍以上的赔偿;成套的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册者,按整套的价格赔偿,余下各册不予退还。
3、图书赔偿后三个月内,如果找到原书者,可凭本馆所开收据到图书馆还回原图书,图书馆退还本人所交赔款;超过期限则不再办理。
4、对于有意破坏或盗窃图书者,除罚款100—200元外,还要取消其借阅资格,并交学校按校纪严肃处理。

 

            流通书库读者入库须知

 

1.图书流通部现设五个书库。即:平原路校区文科综合书库、 文科样本书库;文化路校区综合理科书库、综合文书库、理科样本书库,所有书库全对全院读者开放。样本库只供室内阅览不外借;其他书库全开架借阅。

2.入库选书,首先到工作台,持借阅证,办理换牌手续,无代书牌者不准进入库内。

3.选书时请正确使用代书牌,具体方法参见《代书牌使用法》。

4.入库读者,不得携带书包、图书;不准穿大衣、风雨衣;不得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库房。

5.每架图书都有具体工作人员分管,读者不得将图书和代书牌乱挪乱放,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读者可向管理人员提出有关咨询和要求,违犯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劝阻,直至让其停止借阅。

6.读者要保持书库内安静、卫生,不准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严禁吸烟。

7.离库时书证夹在所借图书内,代书牌放回原处,然后到工作台办借阅手续。读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图书带出工作区,一但出现报警情况,按偷窃图书处理。

8.下班前30分钟,不再办理入库手续。

 

            代书牌的用法

 

    图书馆的流通部与阅览部都存放着品种繁多的图书、期刊,为了方便读者借阅,图书管理员将它们分门别类的排列在书、刊架上,书刊一旦放错的位置,就如石沉大海,很难再觅其踪迹。乱架的结果就是找不到所要借阅的文献。

    代书牌就是为了防止图书、期刊乱架,方便读者借阅而设置的。为了节约读者的时间,让读者在较短的时间内挑选出自己所需要的文献,图书馆决定对图书、期刊实行全开架借阅,让读者零距离接触图书。为了避免书刊的乱架,采用以牌代书的方法选择书刊。

    何谓代书牌?代书牌即以牌代书。代书牌的用法是:读者入库借阅时必须持有代书牌,在书刊架前选取书刊时,将代书牌放在所抽取的书刊的位置上,若不准备借此书刊,则把书刊放回到代书牌的位置,并抽出代书牌;若准备借此书,则将图书和代书牌拿出即可。利用代书牌选择书刊,可以把书刊乱架的现象控制在最小限度,极大地方便读者借阅。为了方便您和他人的借阅,请读者朋友一定按要求正确使用代书牌!

 

            图书借还规则

 

1.流通书库实行微机管理,对全校师生员工,实行全开架借书, 凭本人借阅证办理借还手续。

2.小说文艺库图书,除中文、音乐、美术系学生可借三本外,其余学生每次只准借一本。

3.所借图书均需按期归还(专业书籍可续借一次),逾期不还,微机将自动显示超期罚款数目(一天0.1元),读者应主动交付罚金,否则将停止借阅。学生所借图书,每学期彻底清还一次,教师所借图书每年彻底清还一次。

4.图书馆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催还和收回借出的某些图书资料,借者不得拒绝。

5.图书馆所有藏书都经过了磁化和识读条码加工,出入库时都要经过检验,读者要认真爱护。如发现故意损坏,将给予严厉批评,情节严重的将通报全校。 6. 所借图书一经输入微机,须三日后方可归还。

 

            现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1.现刊阅览室实行全开架阅览,所有报刊概不外借。

2.入室阅览,先换取阅览牌再进行阅览。

3.进入阅览室,除书写用品外,其它物品一律不得带入 室内。若携带了物品,应放在指定位置。

4.读者进入报刊陈列区每次限取一册(或一份),阅毕 请自觉按架号放归原位。

5.要爱护国家财产,严禁在报刊上批注、涂画、撕剪等不 文明行为,违者按本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阅览时,如需复印文章,应先向管理人员申明理由, 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将报刊带出室外复印,复印完毕 应立即将原报刊交回。

7.要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

8.入室阅览时应衣冠整洁,请勿穿拖鞋、裤头、背心入内。

9. 室内严禁抽烟;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 破坏公共卫生的现象发生。

 

            过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1. 馆藏过刊,仅供室内查阅,概不外借。

2. 读者入库,允许携带书写用品 ,其它物品不得带入库内。

3. 入库时,要用借阅证换取代书牌,然后入库查阅。

4. 校外读者到馆查询资料,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并收取有偿服务费。

注:过刊,“ 过期期刊”的简称。指期刊以往的卷期,与“现刊”相对。本馆的过刊库,保存的是过去一年以前的经过分类编目加工过的期刊,非常方便读者阅览查询.图书馆还建设了自己的“期刊数据库,”通过计算机进行检索,查检起来方便、快捷。

 

            电子阅览室规则

 

1.凭本人的借阅证和交费单,换取上机牌.经工作人员验证后更换上机牌,登记后按指定机位上机。

2.要保持室内的安静和卫生,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不得携带零食和饮料进入室内;不得乱扔纸屑。

3.要爱护室内设施和机器,敲打键盘不要过重,光驱要及时复位,耳机调节动作不宜过猛,避免拉扯断线。

4.严禁自带光盘、软盘私自下载、复制文件,如需下载、复制,所用软盘要经工作人员查验合格后才能操作。严禁浏览不良网站,如有违者,没收其借阅证。

5.打开窗口执行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窗口,否则,窗口嵌套太多易出现死机现象。

6.若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不得自行处理。

7.运行软件或阅览检索,请参考上机指南或向管理人员咨询。

8.为维护机器和网络的安全运行,读者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的设置,不得私自关闭或重新启动机器。

9.读者下机时,逐层退至WINDOWS98界面下,等工作人员查验完毕后,方可离开。

 

            视听室阅览规则

 

1、读者凭本人的图书借阅证和交费单,换取上机牌.

2、读者须按上机牌的号码对号入座,看前坐后。读者不得私自调换座位,如需要调整上机座位,经管理员允许后方可调整。

3、爱护室内公共设施。如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由管理员帮助处理。

4、严禁读者私自带光盘入室,进行播放;读者不得私自调换光盘;光盘播放完毕后,经工作人员查验光盘和设备后,方可离开。

5、入室者要讲文明礼貌,应保持室内安静和卫生,不得大声喧哗,来回走动;不准随地吐痰和吸烟;不得携带零食和饮料进入室内;不得乱扔杂物。

6、入室找人者,须与管理员打招呼,否则,不准进入室内。

 

            地方文献室阅览规则

 

1.本室所藏文献只供室内阅览,原则上不外借。
2.本室实行半开架管理,本校师生可凭阅览证登记后,在管理人员指引下阅览;入室一律使用代书板以作明确标记; 阅览完毕后,将书放在指定地点,由工作人员整理上架。
3.校外读者查阅本室资料,须先办理临时阅览证,并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经馆长签字批准、部主任同意后,按本馆有关规定有偿使用(与本馆有馆际协作协议的单位除外)。
4.请将书包、书刊等放在指定地方,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5.本室图书只可部分复印或拍照,不得整套(整本)复制。所藏1949年以前出版文献,原则上不予复印。所藏金石拓片,经批准后可部分拍照,收费标准比照古籍收费标准执行。
6.读者若需复印资料,须在作人员同意后,递交有效证件及押金(100-200元/册),办理暂借手续方可复印。出室图书须在单元时间内归还,违者酌情处以罚款,如有遗失,照章赔偿。
7. 敬请爱护图书,轻拿轻放轻翻阅,不得卷折、污损、剪裁、撕页;翻阅线装书还当注意保持函内各册原有顺序,谨防错函。丢失或污损书籍,按照本馆罚款条例给予罚款处理。
8.自觉保持室内安静及卫生,请将通讯工具置于无声状态,慎勿在室内说笑、大声喧哗,慎勿随地吐痰、乱抛纸屑及在室内吸烟、使用明火。

 

            古籍阅览室阅览规则

 

1.本室所藏文献资料,仅供室内阅览,原则上不外借。
2.本室实行闭架管理,未经工作人员许可,一般读者不得随意入内;专家、教授可由本室工作人员伴随入室查找资料。
3.本校师生凭阅览证阅览本室资料,所需资料由工作人员代为提取。阅览完毕,将书放在指定地点,由工作人员整理上架。
4.校外读者查阅本室资料,须先办理临时阅览证,并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经馆长签字批准、部主任同意后,按本馆有关规定有偿使用(与本馆有馆际协作协议的单位除外)。
5.请将书包、书刊等放在指定地方,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6.本室所藏线装书及1949年以前出版所有文献,只可部分抄写或拍照,不得静电复印和整套(整本)复制。如要全书抄写或拍照,须经馆领导批准。
7.敬请爱护图书,轻拿轻放轻翻阅,不得卷折、污损、剪裁、撕页;翻阅线装书还当注意保持函内各册原有顺序,谨防错函。丢失或污损书籍,按照本馆罚款条例给予罚款处理。
8.自觉保持室内安静及卫生,请将通讯工具置于无声状态,慎勿在室
内说笑、大声喧哗,慎勿随地吐痰、乱抛纸屑及在室内吸烟、使用明火。